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有关研究生工作的规定,为做好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硕士生)的培养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专
应培养研究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身心健康、有社会主义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为振兴中华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112室
培养研究生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与技能。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彰武
二.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业
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前3个学期主要进行课程学习;后3个学期主要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业
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可以相应延长,但整个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四年,一般用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工作时间进行学习,由所在单位给予安排。在从事论文工作期间,可酌情脱产半年或一年。网络督察
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个别因培养条件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者,必须按规定提出延长时间的书面报告,经研究生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三个月至半年,学制不变。
网络督察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规定的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 并坚持体育锻炼。kaoyangj
研究生的培养方式, 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相结合的办法,既要使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要使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3362 3039
在指导方法上,采取指导教师(简称导师)负责和系或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要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和研究生个人的特长和才能,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研究生自己获取知识的能力。研究生应参加系里的有关学术活动。同济
四.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 021-
培养方案是制订培养计划和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培养硕士生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校于1999年以来已陆续制订体现我校特色的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辅导
1.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期课程按专业统一设置,一般不作个别调整。正门
2. 在新生入学后,导师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按我校统一制订的培养方案,并结合研究生的特点,参考研究生处编《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简介》,制订三年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学习课程的总学分、硕士学位课程、研究方向必修课、选修课、每学期学分分配、指导方式、考核期限、考核方式和教学实践等,作出具体安排。培养计划应于研究生入学后二个月之内提交系主任审核,学院负责人批准后交研究生处。
共
3. 培养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时,必须在每学期研究生处下达教学任务前(春季学期课程为十一月初、秋季学期课程为五月上旬),向研究生处提交有导师签字的书面报告,经研究生处同意后方可修改培养计划。如培养计划未安排且不办手续而自行修读的课程,其成绩不予承认;如培养计划已安排(包括已办手续增加修读)而擅自不修读的课程,按零分处理。正门对面
4. 未具本科学历或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须补修所录取专业的相应本科专业主干课程院
2-3门。补修课程列入培养计划,考试成绩需计入成绩单但不计学分。336260 37
五.课程设置、安排及要求021-
1. 课程设置研
若增开研究生课程或课程内容及任课教师变动,均需到研究生处培养科领取《
开设研究生课程审批表》填写,经系、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将《
审批表》与《
教学大纲》及与本课程内容密切相关的学科领域的本人研究成果,如有关本人的研究课题(如课题研究进展、论文,获奖情况)、本人所开的相关课程情况及进修培训经历等材料同时交研究生处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课。
硕士生课程主讲教师应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我校在职人员担任。
2. 课程安排
公共课程由研究生处培养科统一排课,各专业课程由各学院安排。
3.课程成绩计分方式
所有课程的考核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4. 其它要求
所有经研究生入学考试合格正式录取的学历研究生,入学后,不得参加非学历研究生教育的课程学习及考试。
六.教学实践
为了培养研究生的独立教学能力,应尽量安排一定的教学实践,教学实践的方式、时间及学时按我校制订的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各研究生培养计划中安排。完成教学实践后,由教研室对其工作效果和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并填写“教学实践报告书”送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存入学位档案,计2学分。
七.学位论文
论文工作的目的是要使硕士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因此,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年。
1. 学位论文工作步骤
⑴论文选题时间及选题原则
论文的准备工作应尽早开始,硕士生入学后,应在第三学期内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系统地查阅有关的文献资料,在了解国内外发展动态和进行探索性研究工作基础上进行选题,并在系里作开题报告,填写《
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及开题报告》,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和系主任审核后,送学院负责人审批,一般要求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审批手续,于第四学期开学交研究生处审查备案。学位论文题目和论文工作开题报告经审定后不得任意更改,如需更改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确定学位论文题目时应注意掌握如下原则:
①应对学科发展或国民经济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要具有创新的现实可能性。
②研究工作尽可能与导师或系里的科研项目相结合,要充分考虑实验室具备的条件、科研经费和农业科研周期长等因素。
③要考虑研究生经过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把握,并要考虑所学外语语种资料的多少等要素。
2.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安排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或考查合格,并完成教学实践和学位论文者,方可申请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论文后(一般要求第六学期的五月份),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一式二份,由导师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送系和学院负责人审查并提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答辩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
八、本规定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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