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03年研究生,特就本年度招生咨询中的常见问题解答如下:
一、研究生报考类别
1. 国家计划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国家计划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全脱产学习;招生对象主要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公益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录取前其选送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选送单位支付,招生对象为在职人员;除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单考硕士生外,其余(包括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一般为全脱产学习;考生录取前其选送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由考生本人自筹,全脱产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我校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协议,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选拔及考试(初试)方式
报考硕士生:除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部分推荐免试(免初试)生外,按命题方式分类,目前有全国统考、联考(MBA、JM)及本校单独考试等类别。其中单独考试只有金融学(只在上海和深圳面向社会招生)、世界经济(在上海面向社会招生)、新闻学(由上海市有关新闻媒体单位推荐报考)、国际关系(面向上海市外办系统招生)等专业招生。
报考博士生:除本校硕博连读生转博和招收部分直接攻博生外,有公开招考(学校统一命题考试)和部分导师自主招生(由导师自定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两种考试类别。可自主招生的导师为两院院士、本校杰出教授、"973"首席科学家、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三、报考研究生的年龄限制
报考硕士生不超过40周岁,报考博士生不超过45周岁;其中对报考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者;不限年龄。
四、是否允许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
我校欢迎考生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研究生有何特殊要求
报考硕士生: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并通过8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者同等学力的人员(含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博士生: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至少通过5门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课程的考试,并至少发表过1篇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达到与硕士毕业者同等学力的人员。
六、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的有关程序
1.凡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向我校有关院系申请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或直接攻博生,具体办法可在本网“招生信息”中查阅。申请时需提供所在高校和导师的推荐信、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成绩排名证明等材料。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02年10月20日。
2.凡我校有关院系拟同意接收者,须于2002年10月31日之前来我校面试。
3.经我校面试同意接收并取得毕业学校正式推荐资格者(直接攻博生不占毕业学校的推荐免试生额度),必须于2002年11月10至14日在当地报名点办理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手续,或在规定期限内来我校办理直接攻博生报名手续。
七、报考时间
报考硕士生:2002年11月10至14日报名;2003年1月中下旬初试;4月中下旬复试。
报考博士生:2002年12月中下旬报名,2003年3月中下旬考试。
八、报名与考试地点
报考硕士生:报名与考试地点必须一致。外地统考生在当地报名和考试(初试),若有特殊情况,也可直接来我校报名、考试;上海市统考生、非深圳教学点的MBA联考生和单考生,均在复旦大学报名和考试。有关统考生报考具体事项,可向当地省(市)招办咨询。
报考博士生:报名与考试地点均在复旦大学。为方便起见,外地考生也可以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将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
九、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或毕业文凭)原件。
十、录取程序
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拟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先由各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或招生工作小组讨论提出,再与研究生院共同商定。其中破格复试或破格录取名单须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十一、其他常见问题
1.研究生教育是否实行收费制
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尚未实行收费制,何时开始实行,上级主管部门至今未作定论。
2.报考人数与录取比例
一般而言,我校经济、管理、新闻、法律、计算机及临床医学各专业报考人数相对较多,而理科基础学科有关专业报考人数相对较少。关于各专业报考人数与录取比例问题,可点击本网"统计信息"查看,或向有关院系咨询,联系电话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关于各专业招生人数
在录取过程中,由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对滞后,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将会有所调整。若生源质量较好,有关专业将会适当增加招生人数。
4. 计划内定向生交纳课题补助费标准
定向生课题补助费为三年一次性交清,硕士生3000元/人,博士生4500元/人。
5.计划外自筹和委培研究生的录取、待遇和毕业文凭
凡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但不能计划内录取的考生,将会事先征求考生意见,若本人愿意,可择优录取为计划外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计划外研究生在校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国家生活补贴(即普通奖学金)等待遇,品学兼优者可参加学校奖学金的评定。计划外研究生在培养上与计划内研究生完全一致,凡培养合格者,均可获得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6.计划外自筹和委培研究生交纳培养费标准
除专业学位和单考硕士生外,现为硕士生10000元/人/年,博士生12000元/人/年。
7.体检
考生录取后在入学时体检,体检标准与本、专科生招生一致(具体可向我校医疗保健中心咨询,电话:021-65642718)。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8.关于户口和人事档案问题
新生入学时,只有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的研究生需要将其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其中上海籍学生(包括已留沪工作并有本市常住户口者)不必迁转户口。
9.关于在职学习
在职学习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类型:
(1)学历教育:凡于2002年11月中旬报名,2003年1月中下旬参加全国统考、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独考试,或于2002年12月中下旬报名,2003年3月中下旬参加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并录取为定向或委培研究生、以在职人员身份来校学习者,均属学历教育。经培养合格,将颁发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2)非学历教育:凡于2002年7月中下旬报名,10月中下旬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并在录取后以在职人员身份来校学习者,均属非学历教育。经培养合格,只颁发学位证书。
此外,凡通过课程进修等形式来校学习,并以在职申请学位的方式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者,也属非学历教育。
10.关于考试参考资料和考前辅导班
我校招生部门不对考生提供备考用书、考试大纲、复习资料及历年试题,也不组织和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列出的参考书目均已公开出版发行,考生可到当地书店购买或与复旦经世书局联系(电话:021-65644348)。若买不到,可选购同类书籍复习。
十二、关于港澳台考生报考研究生
报名时间:2002年12月1至31日。
报名及初试地点:
(1)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5号,邮编:510080,电话:020-87766558,图文传真:020-87776581)
(2)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3)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7号,邮编:100871,电话:010-68453458,图文传真:010-68912285)
(4)澳门基金会(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教科文中心,电话:00853-727060,图文传真:00853-727057)
初试时间:2003年4月初。
复试时间及地点:2003年5月中、下旬,复旦大学。
招生类别:我校只招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免考政治,其他科目同内地考生。
十三、 关于外籍考生报考研究生
报名截止时间:2003年5月31日。
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2003年6月中下旬,复旦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招生类别:除国家公派交流项目外,我校只招收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免考政治和外语,其他专业课考试科目同中国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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