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点简介 |
| 2005-8-21 17:21:23 南京师范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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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 法学理论专业 博士点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现代理论法学基础,较高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水平,较为广博的部门法学知识,较强的法学理论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能够从事法学理论教学、研究工作和法律实践的高层次专门人才。2001年首次招收了5名博士研究生,02年招收了9名,03年招收了15名。该博士点现有博士生导师3人,学科带头人为
公丕祥教授。
112室该博士点设有以下4个研究方向:
网络督察(1)法哲学理论研究方向。该研究方向的导师为
公丕祥教授、
龚廷泰教授、
刘旺洪教授。该方向主要深入研究和系统探讨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当代中国的法律精神、现代权利理论等重大法哲学课题,形成了系列学术研究成果,在我国学术界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2)法制现代化研究方向。该研究方向的导师为公丕祥教授、龚廷泰教授。该方向在我国率先开展了法制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系统研究,在法制现代化的基本理论、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部门法制现代化、比较法制现代化等理论领域,形成了系统的理论研究成果,在我国学术界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学术界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3)法律社会学研究方向。该方向的导师为刘旺洪教授。该方向着力运用法律社会学的方法探讨当代中国法制建设中的重大法学理论问题,在法律意识理论、法律效益理论、法律实现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方面形成了系列研究成果。
(4)市场经济法律原理研究方向。该方向的导师为公丕祥教授。该方向主要研究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法权关系、现代市场经济法制的基本原理等课题,形成了该领域的系列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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